科研助理年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国学院年8月招聘科研助理公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13号)《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落实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年8月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范围、职责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范围、职责学院院面向全国招聘年龄在30岁以下,且获得硕士学位、学历及以上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国学院年8月招聘科研助理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国学院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二)招聘条件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3)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年8月21日—29日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cdutcm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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