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汽野马”)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万元。
事件发生后,福特中国一直未就川汽野马的起诉作出直接回应,“对于未有定论的法律诉讼,我们不评论任何,”福特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标问题,福特中国方面则称官方网站一直称该车型Mustang。
川汽野马方面表示,法院已经受理了该项诉讼,3月15日将开庭审理。“是否构成侵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除了提供相应的证据,还要看商标使用情况、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来自奥肯国际的知识产权专家李宗虎说。
从网络上曝光的起诉状图片来看,此次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重名”一案共有两份诉讼。
民事起诉状是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分别是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和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该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一切行为。
川汽野马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同时具有传统乘用车、客车、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客车生产资质,曾生产“金顶”牌客车系列、“野马”、“白鹿”牌轻型越野车和客货两用车,年4月新名称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早在年即已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并后续申请注册了多个野马图形或文字的商标,”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建表示。
入华后,福特也对Mustang车型进行了中文的商标注册,即福特野马。网易汽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唯一在线查询商标注册信息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到,福特野马这一商标经过申请、审定、异议审定后等多个流程后,目前处于“无效宣告中”,即结局未定。
事实上,除了目前的被告——福特中国,在中国还有大量企业的商标跟“野马”这个字眼相关。从中国商标网上查到,与野马有关的商标高达59个,很多是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摩托车、三轮车等企业。
其中,注册成功的如樱花野马是无锡一家生产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的公司,京港野马是北京一家生产卧铺车厢、汽车、摩托车、婴儿车的。正在申请中和已经被驳回的相关企业更多,如楚天野马、鑫野马、野马王、野马客、野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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