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野马状告福特野马入选典型案例

封面新闻记者宋潇

10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四川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审结案件中,选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7件,其中刑事案例1件、民商事案例5件、执行案例1件。

其中,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福特中国、先锋汽车公司在“野马”商标专用权上的争议入选。

两头“野马”傻傻分不清

据了解,年,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号“野马及图”、号“野马及图”、号“野马汽车”以及号“野马”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野马汽车公司的长期宣传和广泛使用,上述商标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而福特中国公司实施了在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huanqiyemaa.com/cqys/2205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