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字 按考生所在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时间安排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相关电子信息。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1.初试时间:年12月26-27日
初试地点:即现场确认所在报考点。
2.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十、体格检查: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十一、录取: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其它:1、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5、导师姓名前加“★”为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导师。
6、我校专业学位国家级规培基地含成都市和成都市以外地区。
7、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凡因本人报名条件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引起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招生信息的说明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请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初试成绩及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寄成绩通知书。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研究生院网址: